辱母杀人案的解读

今天我想谈一谈忍辱以及是否应该以暴制暴的话题。

南方周末在3/25爆出最近在山东聊城的一起案件,母亲借了高利贷,讨债人上门使用极端手段侮辱母亲,22岁的儿子于欢看在眼里忍无可忍,拔刀杀死讨债人,结果被法院判决有罪收进监狱。有人翻出美国的几起类似的案件,一个是儿子杀死辱母男子,另一个是父亲杀死辱子的变态罪犯,两起案件的杀人者都被陪审团判决属于正当防卫被无罪释放。

在这种情况下,主流民意同情于欢,认为他的杀人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被判有罪。不过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

谈到了以暴制暴这个话题我其实是很有感触的,因为在学佛以前的几十年人生中,我其实是一个记仇,有很强的报复心,并且以此为荣的人。因此在学佛以前的我,对这件事以及在美国发生的几起类似的事我一定是支持于欢的,我会像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全力拥护中国的一句古话:

“士可杀不可辱”

我学佛不久,但是学了以后我对以暴制暴这件事的看法有很大的转变。通过学佛我了解到中国人自古以来把侮辱看得很重,以至于在一千多年以前,佛教刚传到中国,在翻译菩萨六道的时候,其中之一的梵文的直译是

耐心

翻成汉语以后被改成了

忍辱

就是因为当时的翻译者认识到了中国人无法忍辱的这个情结,认为这是个缺点需要修行改正,因此作这样因地制宜的翻译。如果你去报复他,你也因此造业,自己会得报应。佛在《兴起行经》里面,举了十个例子,在“无数千岁”当中受无量苦报,宿世因缘,都是因为造业,于成道之后还要偿宿债,比如他的头痛,关节痛,背痛,被木枪刺脚,曾经受马麦之报,这些恶缘都是在过去生中造业的果报。

这十宿缘当中最生动讲述关于冤冤相报没完没了的是佛患头痛的例子,

當初琉璃太子想篡位成為新國王,就向迦毘羅衛國-釋迦族人宣戰。佛陀阻止了他三次,但在太子出兵第四次,佛陀正好偏頭痛,痛到無法阻止這場戰爭。佛陀的頭痛,釋迦族的滅族,都是有因果的。這又為什麼呢?過去世有一個村子,遇到飢荒時,村民只好捕捉池中的魚來果腹。那時有個8歲的小孩,看見有隻大魚張開嘴巴,覺得好玩,就拿樹枝朝魚頭敲了三下。當時那些村民輪迴為「釋迦族人」大魚則投胎為「琉璃太子」那些被村民殘酷地吃掉的魚,就是「太子的軍隊」。那個沒有吃過魚卻打魚頭3下的小孩,就是「佛陀」。雖然佛陀沒有吃過魚,卻敲了大魚頭三下,因此在第四次阻擾琉璃太子進城的關鍵時刻就開始頭痛。佛陀的頭痛,釋迦族的滅族,就是共業結果的例子。

以上的例子不是释迦摩尼编故事给大家听,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历史事实。关于琉璃太子以后的结果,因为当时还没有发生,因此佛没有讲,但是可以想见,在后世当中,释迦族人必会对琉璃太子和其军队报复。

了解了这些,你还会坚持有仇必报的想法吗?

One Reply to “辱母杀人案的解读”

  1. 于欢母亲借高利贷本身就不理智,发生后面的事情,属于因果往复,做事前多审视初心,就难有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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